全国免费咨询服务热线
17732605906

铜川宝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铜川商标注册中商标保护的三个层次

铜川商标注册中商标保护的三个层次

作者:铜川宝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6-21 08:50:05

在说互联网公司的铜川商标注册前,我们首先要了解当今国内商标保护的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着眼核心。企业需要整理出自己在做的所有业务,根据这些业务来注册商标,确保涵盖目前所有的业务范围。

第二个层次,放眼将来。多数企业都有一个长远的计划,例如奶茶店的可能会卖蛋糕,也有可能会开连锁店,那么就要把这两个类别提前注册下来。互联网公司也一样,发展到一定阶段,就要为接下来的业务做一个长远的打算,及时进行保护。

第三个层次,防范对手。目前商标的45个类别中,基本涵盖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一个企业并不一定需要用到这么多类别。但有一些类别属于自己注册了没用,但被别人注册又会很蛋疼的情况。因此一般会建议不如自己先花点钱注册了。

这三个层次并不要求企业一下子就完成,而是根据企业的发展和战略来进行的。提到这点主要是想提醒企业,互联网是一个充满创造的行业,因此有许多新产品,新服务在商标分类中找不到对应,但也要时刻关注分类表的更新情况,及时补注商标,防止他人抢注。

商标权利用尽,也被称为权利首次销售用尽,是指商标注册人及其授权的人将使用商标的商品首次投入市场销售给他人之后,如果该他人将带有商标的商品再次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消费者,或为此目的在广告宣传中使用该商标,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商标权利用尽,也被称为权利首次销售用尽,是指商标注册人及其授权的人将使用商标的商品首次投入市场销售给他人之后,如果该他人将带有商标的商品再次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消费者,或为此目的在广告宣传中使用该商标,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

商标正常情况下一般会附着于商品之上,从市场上合法购买到商品的人依法对商品享有所有权,依物权理论,其有权以转售等方式来处分商品。但我们知道,销售带有商标的商品本身又是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行为,应当有商标所有人的授权或许可。这样一来,就出现了物权与商标专用权的冲突。如果允许商标所有人限制商品购买者的转售或其他处分行为,就会影响到商品的自由流通行为,同时也会对他人所有权构成限制。此外,商品转售人本身并没有造成消费者混淆的主观意图,客观上由于商品确实来自其实际提供者,也不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

因此,法律规定,商品在首次投入市场后,转售人在本国境内的因转售而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并不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我国《商标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权利用尽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实践中也基本没有出现相关的案件,倒是与权利用尽相关的“反向假冒”行为被明确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之一。但是,应当明确,在商标侵权案件中,权利用尽应当可以作为抗辩理由之一。

查询盲期的过程比较复杂,需要的时间也比较长,在时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商标查询,商标查询完成之后,再申请注册的成功率就会提高很多,但是在查询中还是会有查询盲期的存在。我们公司为您整理介绍查询盲期要怎么应对?

商标查询盲区是指商标局在受理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将商标录入数据库前形成的真空期。在商标调查的盲区,许多首次申请的商标都没有进入数据库,因此没有人能够找到这些商标的信息,也无法判断申请的商标是不是存在相同或近似。

因此,为了减少商标查询盲区的负面影响,商标申请人应如何应对商标查询盲区?首先,在确定商标名称和要素后,申请人应当尽快向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因为商标注册遵循在先申请的原则。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的时间越早,越能有效地降低他人预先注册商标的风险。第二,申请商标的申请人尽量不要跟风申请流行词、网络词汇等注册商标,涉及多个类别,但最终由于商标的相似性,许多注册申请被驳回,只有少数注册申请被核准注册。

商标调查的盲区是客观存在的,是不可避免的。申请人只能尽最大努力减少商标查询盲区的负面影响,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商标查询是很关键的一步,但也商标查询盲期也是无法避免的,如果大家对商标知识不了解,那么找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是最好的选择。

在国际上,商标要在一国获得保护,一般应在该国申请商标注册。在我国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主体

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我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如果没有,应在我国境内有住所;如果没有住所,申请人应有我国国籍。非“马德里联盟”成员国的国民,若在我国有其合资或独资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目前,香港和澳门的法人或自然人不适用协定和议定书。

(二)国际注册申请与国家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的内容一致

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名义完全一致;商标应与国内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所报的商品和服务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者不超过国内申请或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如果国内申请或注册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务类别的同一商标,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可提交一份国际注册申请,将国内所报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按类别顺序填写在该国际注册申请书上。

(三)办理马德里注册申请所需要的申请书件:

1.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文国际注册申请书(中文书式一);

2.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国际注册申请书;

3.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版权所有:铜川宝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